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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主城區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實施細則(試行)
按照重慶市物價局《關于建立主城區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渝價﹝2016﹞114 號)要求,為確保主城區居民用戶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政策平穩實施,進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實施范圍
(一)主城區燃氣企業服務的“一戶一表”的管道天然氣居民用戶(本實施細則不含氣源為壓縮天然氣、煤礦瓦斯氣和天然氣混合氣的居民用戶)。
(二)執行居民氣價的學校、養老福利機構和部隊食堂等非居民用戶,氣價由原1.72元/m3調整為1.77元/m3。
(三)低保戶居民用氣價格按1.72元 / m3執行。
二、執行時間
1. 執行時間
主城區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自2016年9月1日起用氣量執行。
2. 計費周期
實施周期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其中居民家庭采暖用戶用氣分為采暖期和非采暖期,采暖期為每年1月、2月和12月,非采暖期為每年3月至11月。
用氣量在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為使新舊政策更好銜接, 2016年9月1日后居民用戶首次抄表氣量不計入周期階梯氣量,從第二次抄表氣量開始納入計算。
三、分檔氣量和分檔氣價
將居民家庭用氣量劃分為三檔,各檔氣量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分檔氣量和分檔氣價見下表:
(一)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氣
階梯分檔 |
氣量(m3/年) |
氣價(元/m3) |
第一檔 |
0-500(含) |
1.72 |
第二檔 |
500—660(含) |
1.89 |
第三檔 |
660以上 |
2.24 |
(二)居民家庭采暖用氣(含生活用氣)
1.采暖期日常生活用氣和采暖用氣
階梯分檔 |
氣量(m3/采暖期) |
氣價(元/ m3) |
第一檔 |
0-1325(含) |
1.72 |
第二檔 |
1325—2165(含) |
1.89 |
第三檔 |
2165以上 |
2.24 |
2.非采暖期日常生活用氣
階梯分檔 |
氣量(m3/非采暖期) |
氣價(元/ m3) |
第一檔 |
0-375(含) |
1.72 |
第二檔 |
375-495(含) |
1.89 |
第三檔 |
495以上 |
2.24 |
注:采暖期階梯氣量=(居民家庭日常生活氣量/12×3)+采暖氣量。
非采暖期階梯氣量=居民家庭日常生活氣量/12×9。
四、配套措施
(一)“一戶一表”的認定標準
“一戶一表”指一個家庭住戶直接與燃氣企業建立供用氣關系,每戶家庭安裝一只計量氣表,由燃氣企業直接抄表到戶,按戶計量并收取氣費。
(二)一戶多人口家庭氣量的核增
一戶多人口用氣的認定:主城區燃氣企業服務區域內,人口數超過4人的居民家庭,為一戶多人口家庭。每增加1人按每戶每年每檔日常生活用氣氣量基數增加70 m3。如某用戶申請了家庭人口數為5人,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氣第一檔氣量則為每戶每年0-570(含)m3;第二檔氣量為每戶每年570-730(含)m3之間;第三檔氣量為每戶每年730 m3以上。
居民一戶多人口氣量核增的辦理:一戶多人口家庭用氣戶憑身份證和戶口簿(居住證),每年到所在地燃氣企業營業廳申請。相同人員不同用氣地址不能重復辦理核增手續。
(三)采暖用戶的認定
采暖用戶到所在地燃氣企業營業廳提出申請,燃氣企業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上門進行現場核實登記,執行居民家庭采暖用氣政策。
采暖用戶需配合進行智能化表具改造或抄表工作,確保結算的準確性、及時性。
(四)低保用戶政策執行
低保戶可憑身份證和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每年到所在地燃氣企業營業廳辦理相關手續。
(五)一戶多表的認定條件
1個房屋住宅地址即氣表地址對應兩個及兩個以上燃氣表的,為一戶多表居民用戶。階梯分檔氣量及氣價仍以戶為單位,對多表實施合并計算。
(六)新發展用戶、房屋轉讓和租賃用戶
1. 新發展居民用戶分檔氣量基數的核定
階梯氣價執行周期內新發展的管道天然氣用戶,從辦理之日起,將按對應月核定各分檔氣量基數(各檔年用氣量÷全年月份×核定月數),次年起重新以年度為計算周期核定各檔氣量分檔基數。
2. 房屋轉讓時分檔氣量基數的核定
主城區燃氣企業實施階梯氣價的居民用戶,因房屋轉讓(如繼承、買賣、贈與等)發生產權變更時,戶主持房屋產權證到所在地燃氣企業營業廳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從辦理之日起,將按對應月核定各檔氣量分檔基數(各檔年用氣量÷全年月份×核定月數),次年起重新以年度為計算周期核定各檔氣量分檔基數。
3. 房屋租賃時分檔氣量基數不作重新核定
主城區燃氣企業實施階梯氣價的居民用戶,因房屋出租發生租賃關系時,租賃雙方應自行就氣量與氣價計算及合理分擔問題通過租賃協議予以確定。燃氣企業將延續氣量累計,不因客戶租賃關系的變更重新核算階梯氣量分檔基數。
(七) IC卡表用戶階梯計價的執行
IC卡用戶應積極配合燃氣企業進行表具更換,更換后與其他后付費用戶保持結算周期一致。IC卡表未更換前,按以下方式操作:
1.在階梯氣價方案實施之前已充值的存量,不計入階梯氣價的結算周期總量,方案實施后,從客戶首次充值時間開始計算。
2.在每一個年結算周期內,先按第一檔價格購買,累計購買超過第一檔氣量的,按第二檔價格購買,累計購買超過第二檔氣量的,按第三檔價格購買。
3.燃氣賬單上,應對IC卡用戶分檔氣量充值情況進行提示,以便IC卡用戶能及時掌握用氣情況。
(八)其他服務
1. 各燃氣企業應在燃氣賬單或IC卡充值憑證上,對居民用戶分檔氣量或充值情況進行提示,以便居民用戶能及時掌握用氣情況。居民也可以持燃氣賬單或燃氣IC卡到所在地燃氣企業營業廳查詢。
2.為更好地方便廣大居民客戶了解階梯氣價實施方案、節氣和安全用氣常識、供氣配套服務措施等,主城區燃氣企業將通過服務進社區等多種形式,提供有關階梯氣價實施事項的咨詢服務,建立受理服務點,定期開展相關服務。
五、案例說明
(一)某管道天然氣采暖用戶
2016年8月31日抄表示數220,2016年9月1日起實施階梯氣價,2016年11月30日抄表示數340,2017年2月28日抄表示數1840,2017年8月31日抄表數2080。
以采暖周期分段計費,其中:
非采暖期用氣2016年9月1日至11月31日,用氣量為340-220=120 m3,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用氣量為2080-1840=240 m3,氣費為(120+240)m3×1.72元/ m3=619.2元;
采暖期用氣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用氣量為1840 -340 =1500 m3,在采暖期第一檔用量范圍氣量1325 m3,氣費為1325 m3×1.72元/ m3=2279元;在第二檔用量范圍氣量1500-1325=175 m3,氣費為175 m3×1.89元/ m3=330.75元。
以上合計,該采暖用戶全年氣費共計:619.2+2279+330.75=3228.95元。
(二)某管道天然氣普通用戶
2016年8月31日抄表示數380,2016年9月1日起實施階梯氣價,按雙月抄表,截止2017年8月31日抄表數950。
以年度為周期計費,其中: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用氣量為950-380=570 m3,第一檔用量范圍氣量500 m3,氣費為500 m3×1.72元/ m3=860元;在第二檔用量范圍氣量570-500=70 m3,氣費為70 m3×1.89元/ m3=132.3元。
以上合計,該用戶全年氣費共計:860+132.3=99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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